金本位即金本位制 (Gold standard),金本位制就是以黄金为本位币的钱币制度。在金本位制下,每单元的钱币代价等同于若干重量的黄金(即钱币含金量);当差异国度利用金本位时,国度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钱币的含金量之比——金平价来抉择。金本位制于19世纪中期开始流行。在汗青上,曾有过三种形式的金本位制:金币、金块本位制、金汇兑本位制。个中金币本位制是最典范的形式,就狭义来说,金本位制即指该种钱币制度。
1. 用黄金来划定钱币所代表的代价,每一钱币单元都有法定的含金量,各国钱币按其所含黄金重量而有必然的比价。
2. 金币可以自由锻造,任何人都可按本位币的含金量将金块交给国度造币厂铸成金币。
3. 金币是无限法偿的钱币,具有无限制的付出手段的权利。
4. 各国的钱币储蓄是黄金,国际的结算也利用黄金,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。
5. 由于黄金可在各国之间自由转移,这就担保了外汇行市的相对不变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统一。
内容
(1)用黄金来划定所刊行钱币代表的代价,每一钱币单元都有法定的含金量,各国钱币按其所含黄金的重量而形成必然的比价干系;
(2)金币可以自由锻造,任何人都可按法定的含金量,自由地将金砖交给国度造币厂锻造成金币,或以金币向造币厂换回相当的金砖;
(3) 金币是无限法偿的钱币,具有无限制付出手段的权利;
(4) 各国的钱币储蓄是黄金,国际结算也利用黄金,黄金可以自由输出或输人,当国际商业呈现赤字时,可以用黄金付出。
从这些内容可看出,金本位制具有自由锻造、自由兑换、自由输入输出等三大特点:跟着金本位制的形成,黄金包袱了商品互换的一般等价物,成为商品互换进程中的前言,金本位制是黄金的钱币属性表示的岑岭。
金币本位制
这是金本位钱币制度的最早形式,亦称为古典的或纯粹的金本位制,流行于1880年至1914年间。
以必然量的黄金为钱币单元锻造金币,作为本位币;金币可以自由锻造,自由熔化,具有无限法偿本领,同时限制其它铸币的锻造和偿付本领;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或等量黄金;以黄金为独一筹备金。